简述建筑安全培训教育之安全十大禁令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条明确规定,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下为你简述安全十大禁令。
 
 

        一、 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二、 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三、 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折除电线、电器。
        四、 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在车间、工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掷材料、 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灰尘物。
        五、 严禁土方工程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支撑的深基坑开挖施工。
        六、 严禁在不设栏杆或其它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单层墙上面行走。
        七、 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八、 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包括车间、工场)作业。
        九、 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操作水磨石机,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电线移动照明。
        十、 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施工人员需熟知三不伤害: 1. 不伤害自己  2. 不伤害他人 3. 不被他人伤害 各项目部要根据自身情况有针对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各项演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人们经过无数伤亡事故得出的血泪 教训,是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过程中,与时俱进 总结出来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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