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管理:工地管理人员应实行实名制管理,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籍贯、人员类别、劳动合同、工种(岗位)、所属单位(班组)等基本信息。同时,管理人员还需要提供社保缴存凭证(社保部门出具)、第二代身份证和执业证书等管理资格证件。
考勤记录:在建房建项目必须进行全员考勤,考勤人数需与现场实际相符。管理人员每月出勤天数不应低于应出勤天数的80%(项目经理、项目监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可采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技术手段进行实名制考勤。
专职人员要求:房建项目施工单位应配备不少于1名的专职劳资管理员,负责工地管理人员的考勤和工资发放等工作。
工资发放:在建项目劳务工人工资结算应以项目省平台考勤信息为主要依据,且施工单位应通过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将工资支付到其本人的银行卡账户。管理人员工资也应按照考勤记录进行发放。
监管与责任: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各类项目管理人员应每日考勤人数不得低于本项目录入管理人员人数的50%。同时,应明确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名制考勤考核要求,如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勤要求。对于未按照实名制考勤要求执行的项目,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住建部对于工地管理人员实名制考勤的部分要求,具体的要求可能因地区、项目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各工地管理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名制考勤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