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东、福建、四川等地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之后,近日河南省住建厅发文,要求:4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实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
其中新开工的建筑规模3万平方米以上或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加装考勤设备、建立电子台帐并进行动态管理。
《通知》中还提到:
1、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建设单位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实施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将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
2、保存期限:各类建筑劳务实名制的纸质档案或电子档案管理台账保存至工程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2年。
3、关于工资保障金:
承诺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三项制度的工程项目,可减半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若发现违反承诺,要按照上浮50%的比例补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将违反承诺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记入黑名单。此后,所有新开工项目需加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通知》明确,施工现场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卡或其他实名识别方式进行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