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勤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劳资处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由综合处或专人负责;
3. 各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劳资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五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劳资处。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1. 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2. 一般员工请假4天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3. 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天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天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
4.带薪事假的天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天;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天;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天;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天;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天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天数者,不足的天数按加班处理。
1. 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2. 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含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3. 到医院看病,给假半天,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天记事假考勤。
1. 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期间工资照发;
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天。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岁、女24岁)者增加婚假6天;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天;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 产假一般为57天,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天,双胞胎产假为70天,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2. 符合晚育年龄(女24岁)并领取独生子女斑点者产假为70天。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4.各处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的休假证明准假;
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三天的计划生育假;
6.员工如果一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