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河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建筑工人应与建筑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基本安全培训并进行实名制认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建筑企业应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需的硬件设施设备,确保实名制考勤数据实时、准确上传至省平台,完成考勤记录。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配备实名制管理所必需的硬件设施设备,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动态人脸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落实实名制考勤管理;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方式实施考勤管理。
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录入实行承诺制,由建筑企业负责。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组成。
l 基本信息包括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人员信息、文化程度、工种(专业)、技能(职称或岗位证书)等级和基本安全培训等信息。
l 人员信息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籍贯、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l 从业信息包括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工资支付和从业记录等信息。诚信信息包括诚信评价、举报投诉、良好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
建筑企业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信息采集点,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基础,通过施工现场门禁系统、人员信息识别设备等核实采集本项目进场人员实名制信息,并上传至省平台。
施工现场工地实名制门禁系统、人员信息识别等设备设施应符合省平台安全管控标准要求,并与省平台直接对接,实现数据连通、共享,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
建筑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核实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证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明确工资发放方式,实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省平台。
建筑企业应组织班组长、建筑工人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工资支付情况、用工评价或诚信记录。已录入省平台的建筑工人,1年以上(含1年)未更新数据的,再次从事建筑作业时,建筑企业应对其重新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及信息录入,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
河北省各市县政府实名制监管平台,有的是自建系统,比如他唐山和秦皇岛是鲁班长承建的,有的是用全国平台。
鲁班长科技专注提供河北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解决方案及工地闸机等考勤设备,采用人脸识别生物识别技术进行刷脸考勤,同时支持对接河北各市县系统,如有需要,欢迎咨询在线客服。
相关信息:
深圳工地实名制系统
工地移动考勤机
工地实名制通道系统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