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大亚湾区建筑领域实名制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在近期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未将管理人员和现场务工人员信息录入上传至惠州市建筑领域实名制及分账制综合服务平台,未能实现快捷查看项目人员在惠州市建筑领域实名制及分账制综合服务平合的相关信息数据,工人工资信息表未结合实名制系统考勤情况和劳动合同使用建筑领域实名制系统的意识还不到位,未达到信息化管理应有的效果。
充分发挥建筑市场管理和施工现场的联动作用,减少建筑工地的劳资纠纷和恶意讨薪情况,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切实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0〕58号)《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要求,现就大亚湾区建筑领域实名制管理要求再次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必须安装实名制管理系统,并登录指定的惠州市建筑领域实名制及分账制综合服务平台,登录账号由实名制设备服务商提供,登录该系统后应在电脑桌面创建快捷打开方式,以便工作人员实时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录入、更新、核查。该平台数据将作为参建人员及工人工资支付的主要依据之一,未安装实名制管理系统的项目不得开工。
二、强化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责的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和项目监理部的管理班子人员(在我局报备的人员)、现场务工人员必须全部录入惠州市建筑领域实名制及分账制综合服务平台,并自行上传至省实名制服务平台,平台的人员数据要保持与项目进退场人员数据同步更新,并各自利用工地实名制系统开展考勤管理等工作,未按照要求执行的项目将扣除相关责任单位的企业分数,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限期未整改项目,将停工整改处理。
我局每月将开展项目抽查,对施工项目部、监理部管理人员到位率少于80%的,各单位负责人未履责的,按照《动态管理办法》将扣除相关企业和人员分数。
三、加强工程款和劳务费的支付管理
工程款、劳务费的支付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工程款或劳务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在每月10号前向我局报送上月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支付信息,因拖欠工程款或劳务费引发劳务纠纷的,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请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以上工作要求,我局将加强监督管理,对未履行现场管理责任的企业和个人实施动态扣分,记录不良行为,相关处理结果将纳入诚信管理系统。
还没对接惠州市筑领域实名制的在建工地可联系鲁班长,鲁班长专业提供软硬件一体化实名制考勤解决方案。方案包括实名制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前端设备采集信息,后端系统储存处理信息,软硬件相结合,实现高效建筑劳务工人实名制。
鲁班长还推出了工地手机移动考勤技术,可以说是业界首创。手机考勤机是一款刷脸考勤APP,适用于一些不规则项目,如市政、道路施工等人员松散,无法实现封闭式管理的项目,20人以内免费使用。
